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近期再次明確,境外人員參與我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活動受到嚴格管理。這一規定并非新的政策,而是對現行《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境外電視節目引進、播出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再次強調與細化,旨在確保廣播電視內容生產與傳播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文化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同時促進健康、有序的行業交流與合作。
管理的核心原則是依法依規、分類指導、確保導向。具體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層面:
第一,準入與審批管理。邀請境外人員(包括外籍人士及港澳臺地區人員)作為主創(如導演、主要演員)或常駐嘉賓參與境內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特別是上星播出的節目,制作機構須事先向省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報批,提交人員背景、節目內容方案、合作合同等材料。節目內容需符合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不得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n
第二,內容導向與比例把控。節目制作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對于引進境外模式的節目(如聯合研發、模式引進),需進行本土化改造,使其符合中國國情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部分節目類型中,對境外人員的參與比例和角色定位也有相應指導性要求,以確保節目的主體性和文化認同。
第三,播出環節監管。含有境外人員參與的節目在播出前,需通過內容審核。播出機構負有主體責任,需對節目的整體導向和最終呈現效果負責。未經批準或備案的節目,不得安排播出。
此項嚴格管理的實踐意義重大:
- 維護文化主權與意識形態安全:廣播電視是重要的輿論陣地和文化傳播平臺。對境外人員參與進行規范,是防止境外不良思潮和價值觀通過節目制作環節無序滲透的必要措施,有助于守護國家文化安全,鞏固主流思想輿論。
- 規范市場秩序,促進良性競爭:明確的管理規則為所有制作機構提供了清晰的“紅綠燈”,避免了因無序競爭和盲目追求“外籍面孔”而導致的資源錯配和市場亂象,有利于構建公平、透明、健康的行業環境。
- 保障節目質量與創新動力:管理并非意味著“關門”,而是為了“更好地開門”。通過規范合作流程,可以引導制作機構將重心從單純依賴境外人員吸引力,轉向節目內容本身的創新、創意和制作精良度上,從而激發本土創意人才的活力,推動中國廣播電視節目高質量、內涵式發展。
- 推動健康有益的對外文化交流:在管理框架下,鼓勵開展以我為主、對我有益的對外合作。通過規范渠道引進境外優秀人才和專業經驗,有助于提升國內節目制作的國際化水準,向世界講好中國故事,傳播中華優秀文化,實現文明互鑒。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對境外人員參與節目制作的嚴格管理,是行業治理現代化的重要體現。它平衡了開放合作與風險防控的關系,其根本目的在于引導廣播電視行業堅持正確導向,繁榮創作生產,提升內容品質,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服務于國家文化發展大局。隨著行業實踐的發展,相關管理措施也將在法治軌道上不斷優化,以更精準、高效的方式護航廣播電視行業的持續繁榮與健康發展。